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133单元反应加热炉炉管机械清焦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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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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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石化133单元反应加热炉炉管机械清焦服务 |
1. 采购范围:甲方渣油加氢装置反应加热炉经过长周期运行后,炉管及入口工艺管道内部存在结焦,需进行机械清焦。清焦对象为133单元反应加热炉炉管及部分入口工艺管线。服务期限:1+1+1年。 2. 技术要求:(1)清焦球要求使用橡胶除焦钉,避免对炉管造成损伤; (2)每路清焦完毕后从炉管回收的水干净透明,不含明显的杂质; (3)最后放入的测量用海绵清焦球没有刮痕及明显变色,证明炉管清焦彻底, 内壁完好无损,无刮伤;海绵清焦球外径与原炉管内径一致; |
2026年9月 |
1.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 2.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加热炉炉管机械清焦服务业绩。应答人须按规定要求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或业主验收文件或能证明合同履约的其他文件)。(注:是否需要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 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投标人或投标人本次招标相关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次招标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a)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b)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c)处于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5)投标人在“***网”网站(htt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此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3日
2026-09-23 18:00:002026-10-09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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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281/b5-5zaABMqitpwL5p0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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