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卖方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工程技术公司1000L复合桶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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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内容 |
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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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公司1000L复合桶采购专有协议 |
应答人需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 预计发标时间2026年9月。 产品清单、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
★营业执照 |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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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网站为“***网”http://****.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要求应答人投标时应提供卖方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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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卖方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卖方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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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人属性 |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参与。 应答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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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体系文件 |
应答人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网站(http://www.****.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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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款 |
1.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2. 付款进度: 固定单价模式。对于本合同的合同价款,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予以支付: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卖方接买方执行方开票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执行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订单价款。如果买方对卖方提交的该等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全部或部分有异议,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修改并重新开具发票,该等情况下,付款期限自动顺延。 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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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港虹路与海港路交口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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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字之日起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产品到货周期应不超过7天,退换货周期应不超过3天,具体以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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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 |
1.以批次货物验收双方签字确认日期计,桶上应有厂家标签,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2个月; 2.一个订单执行期内,出现2批或以上质检不合格,我公司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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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 |
应答人承诺满足全部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心
2026年9月8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怡倩
联系电话:022-****0638
邮 箱:ya****@****.****.cn
2026-09-08 11:00:002026-09-15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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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281/cD_3fqABni4p5U9Xz5x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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