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工程技术公司山西分公司压裂生产水运输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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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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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技术公司山西分公司压裂生产水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承接着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非常规气井压裂施工作业,因山西分公司第二套压裂车组投用后,设备可以独立组织实施深煤层和致密气井压裂作业,本次单独采购压裂生产水运输服务主要配合自有压裂车组作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特此申请采购山西分公司压裂生产水运输服务。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地点:主要为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周边地区,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6年9-10月 |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普通货运。投标时须提供其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1个工业生产水运输服务业绩合同。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设备资产证明 (1)投标人提供至少30公里(30000米)≥四寸的耐压胶管自有资产证明,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包含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和照片,购置合同中买方信息或发票信息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购置合同中买方信息或发票信息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等)的设备不视为自有设备。 (2)投标人提供至少4台过滤器:满足10μm粗滤2台、满足5μm精滤2台,移动式供水离心泵6台,要求:扬程≥300m,流量≥155m³/h,功率≥220KW,2台≥30KW的应急发电机组;6台水罐车≥25m³,水罐车应在10年以内,车牌、行驶证齐全,车况总体良好,水质检测设备:钾离子检测仪2台、浊度仪、PH检测仪各2台的资产证明材料,①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包含购置合同和设备铭牌照片或购置发票和设备铭牌照片,购置合同中买方信息或发票信息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等)的设备不视为自有设备;②设备若为租赁,需提供有效期内且承租人是投标人的租赁合同或发票。以上要求投标人公司名称与发票或合同抬头名称一致。 4.投标人承诺: (1)中标后提供的生产水,要求入罐前进行两道过滤,过滤精度为2μm/10μm,NTU≤30,PH值为6.5~7.5之间。 招标人下达供水需求通知,中标人72小时内全套设备、人员抵达指定井场,设备到场次日起48小时内完成全部调试,具备连续供水施工条件。 5.服务商要求: 投标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中国海油不是应答人唯一服务客户,投标人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6.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htt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年(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网站为“***网”http://****.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7.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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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9月09日14:00:00)至(2026年09月15日14: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张海 电话:022-****2214
邮箱:zh****@****.****.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中心)
2026年09月09日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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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281/qgjAhKABLRKCxEZfqy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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