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涪陵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同田对比示范技术服务单位采购 |
| 采购人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涪陵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 |
| 服务内容 |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综合考量项目区土壤pH分级、耕地利用类型、种植制度等因素,布设同田对比示范点12个(具体要求详见表1),每个示范点总面积约5-10亩。同田对比示范点须具备典型性和代表性,覆盖涪陵区主要作物种植制度,重点展示大面积治理的主推技术。 主要工作内容:第一,编写实施方案。科学编制各同田对比示范实施方案,包含实施地点及规模、实施进展安排、试验设计、田块布设图等内容(同田对比示范所需改良物资由本次采购中标单位负责购买并组织施用)。第二,进行土壤及植株样品采集和检测。项目实施前后分别采样1次,检测实施前后的土壤pH、有机质、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容重、交换性酸、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检测指标见表2),并同时测定农作物籽粒或可食部分全镉含量。第三,进行同田对比示范点全流程管理。包括点位布设、展示牌设立、作物田间管理、测产等。第四,编制总结报告。通过分析项目实施前后样品检测数据及测产数据,综合评价同田对比示范效果,最终形成专项评价分析报告。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齐全,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本项目中的“土壤及植株样品检测”工作需由具有CMA检验检测服务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出具加盖 CMA 资质认定印章的检测报告。若参选单位具有此项资质,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若无此项资质,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将土壤及植株样品送样至具有CMA资质的单位检测)。 3、参选单位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指退化耕地治理、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改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项目(提供业绩证明)。 4、承担本项目人员中至少有3名专业为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学、农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人员,并熟悉重庆市耕地地力提升、土壤酸化现状、酸化耕地治理政策等情况。 5、重庆市外参选单位必须在重庆市有相应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并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出具证明材料)。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涪陵区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采购确定中标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 |
| 服务金额 | ¥240,000.00元至¥40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0万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服务金额以最终中标价为准。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29 14:00:00 |
| 选取时间 | 2026-09-29 14: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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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620/Np-RzaABMqitpwL5kjr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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