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永川区凤凰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划界报告编制 |
| 采购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永川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中介服务事项 |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设计 |
| 服务内容 | 1.凤凰湖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相关规定开展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鉴定主要内容包括水库枢纽地形测量、地质调查,编制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大坝安全鉴定报告需通过水库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凤凰湖水库划界报告 按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完成凤凰湖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不设实体桩,设置电子标记,编制划界报告。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编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提供年审核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 |
| 其他要求说明 |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计划服务工期30日历天,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发生不可抗力或涉及评审、审查、审批等时间不包括在内。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人应在中介服务超市成交通知书登记中选时间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启动合同签订程序。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联系、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合同谈判中提出超出响应文件承诺范围的附加条件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平台管理机构。 |
| 最高限价 | ¥6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60000 |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10-15 14:00:00 |
| 选取时间 | 2026-10-15 14: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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