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黄****路****号7幢2单元502室住宅房产转让 | 标的编号 | N0122FC26084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9月9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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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97,847元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004003147622P 住所:安徽省黄****路****号 负责人:汪金水机构性质: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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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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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特别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与转让方无关。 (2)本次转让标的优先购买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买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 ①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买人(一个普通竞买人或一个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交易系统确定的最优报价人为受让方。 ②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买人(普通竞买人或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 A.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B.如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C.最优报价人为最终受让方(最优报价人为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确定该优先购买权竞买人为最终受让方;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买人的,确定该普通竞买人为最终受让方)。 ③优先购买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 (3)本次转让标的如非承租方竞得,则转让方已签订的仍在租赁期内的租赁合同及相关约定继续有效;在产权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出租主体,其他相关内容不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内容除外)。自产权变更完成之日起,租金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已提前收取的属于受让方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以后若产生新的租金,将由受让方自行收取;待租赁期满,《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房产收回等均由受让方与承租方按照相关约定自行办理,受让方需妥善解决承租方相关事宜,如发生任何纠纷,均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中心****中心提交现场查勘申请,****中心****中心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2、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凭《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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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承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转让标的成功转让后,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缴,与转让方无关”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4、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5、意向受让方承诺: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负责结清,移交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平台(www.****.com)的《e***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现场展示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9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 报名手续 |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许经理;联系电话:0559-***0288)咨询。 2、受让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买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受让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受让方公章。 ②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受让方签字。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买事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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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受让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7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 a.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b.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受让资格并成为标的受让方;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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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人民币2,000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9月4日9:00至2026年9月10日9: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秒 | ||
| 服务费 | |||||
| 附件下载 | 01-授权委托书.pdf 02-产权交易合同【样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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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许经理(0559-***0288) |
| 技术支持 | 姚经理(0553-***7532) | |
| 咨询时间 |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 |
| 单位地址 | ****中心****中心(****路****号****大厦****楼)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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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声明 |
“黄****路****号7幢2单元502室住宅房产转让”的相***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黄山市徽州区水利局 2026年09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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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7/SwVIcqABLRKCxEZfQr3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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