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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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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单位: |
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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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联丰社区乐丰大街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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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选候选单位: |
****城建设有限公司 总报价:1551218.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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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选候选单位: |
广东振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1870296.6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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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选候选单位: |
广东广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1904909.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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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
该项目位于乐丰大街,全长约0.7公里,改造内容包含在原有道路上铺填沥青约645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约769平方米,河边护栏改造约845米,****花园改造面积约560平米,河岸会客厅改造面积约195平方米等,工期50个日历天,施工场地按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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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投范围: |
本工程竞投范围包括园建工程、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未经项目需求单位同意,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具体内容以建设单位(项目需求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及补充图纸、项目需求书、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的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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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
5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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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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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26年9月11日17点00分 至2026年9月14日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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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14日17点3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反映。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0-****6500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山市小榄镇联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甲方盖章) 2026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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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6997/1gkyj6ABLRKCxEZfpd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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