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儿街镇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1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修改为“17.2.1 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1 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中标人出具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担保金额:应付款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承包人每月 25 日报工程量,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的100%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已支付的预付款项),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并经工程审计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另缴纳审计定案价的2%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可通过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修改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1 付款周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30%(中标人出具等额的预付款担保,担保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担保金额:应付款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承包人每月 25 日报工程量,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按照审核的100%支付工程进度款(含已支付的预付款项),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并经工程审核后支付至审定价的100%,另缴纳审核定案价的2%作为工程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可通过工程款预留、现金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
三、原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截止时间不变。
四、***网上相关信息,本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招标代***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地址:霍山县与儿街镇、****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64-***1009
招标代理机构: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路****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受理异议人):鲍瑞丙
联系电话:0564-***280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心****楼
电话:0564-***2057
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霍山永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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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71/PKcaL6EBMqitpwL5l5N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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