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今对于2026年8月28日发出的天台县黄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整改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做出修改。
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投标截止日前(含投标截止日),如项目负责人在原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但至投标截止日还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通过招标方式的,为双方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成功签订的),仍视为未承接该项目。原承接项目已解除合同的,该项目不作为在建。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无专业类别的,以学历证书为判断专业依据)。
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第六点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二) 项目管理机构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下面的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已经公示。投标人应在"原件的复制件"中提供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 (透明工程)"的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删除,不做要求。(五)原件的复制件中提及"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同样删除。
3、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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