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对于2026年8月27日发出的天台县黄龙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整改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说明"第1.8款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90472元",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款"安全生产措施费投标报价注意事项"存在矛盾。现统一修改为: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74118元。
2、本次投标仅需报送总价,无需编制清单报价。
3、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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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8827/I0s6zaABni4p5U9XYie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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