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渝水股份高新区分公司2026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水股份高新区分公司2026年度财产保险服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渝水股份高新区分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
比选人所属产权的管道、设施及转入固定资产的财物、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详见资产清单)的保险服务,受保资产包含的片区有:青木关镇、土主镇、曾家镇、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香庐山街道、虎溪街道、凤源供区等区域范围内(包括厂外供水管道)
1.财产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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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 |
公司所属产权的供排水管道、设施及转入固定资产的财物、设施(包括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详见财产资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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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1.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3.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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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效果 |
主要对我司财产本身的损坏、灭失或为抢救财产、减少财产损失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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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额度 |
648869503元(大写:陆亿肆仟捌佰捌拾陆万玖仟伍佰零叁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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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度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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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
一年 |
2. 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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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包括青木关镇、土主镇、曾家镇、陈家桥街道、丰文街道、香庐山街道、虎溪街道、凤源供区等区域范围内(包括厂外供水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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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公司供水辖区内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自身业务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含被保险财产及供排水管道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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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方案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人伤赔偿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万元 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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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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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效果 |
主要对生产运营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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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率 |
财产免赔: 1、每次事故损失金额2万元及以下绝对免赔2500元。 2、每次事故损失金额2万元~3万元的(不含2万元)绝对免赔3000元或15%,按高者执行。 3、每次事故损失金额3万元~5万元的(不含3万元)绝对免赔损失金额的20% 4、每次事故损失金额5万元~10万元的(不含5万元)绝对免赔损失金额的25% 5、每次事故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的(不含10万元)绝对免赔损失金额的30% 人伤免赔: 1.人身伤亡每次事故人身伤亡2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5%,免赔金额和免赔率按高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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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范围 |
高新区自来水分公司供水片区+凤源镇供区(凤源镇范围内(包括厂内、厂外供水管道)因生产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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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额度 |
10000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
3.机器损坏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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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标的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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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1.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A、 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B、 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C、 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D、 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E、除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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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效果 |
主要对固定资产机械设备的损坏、灭失以及为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费用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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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额度 |
144766917.7 元(大写:壹亿肆仟肆佰柒拾陆万陆仟玖佰壹拾柒元柒角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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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度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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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
一年 |
2.2服务期:保险生效起365天。
2.3服务地点:重庆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企业或取得企业投标授权的分公司。
3.1.1 总公司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2 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3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将会被否决投标。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9月4日***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平台投标人。
4.3 ***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地点:****大厦。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 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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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选 人: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自来水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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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道****号 |
地 址:****路****号****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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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钟老师 |
联 系 人:张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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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6****8580 |
电 话:152****7577 |
***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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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219/nz2ra6ABni4p5U9Xtum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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