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1942(苏州太湖国****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江****路****号
邮 编:215166
联系单位: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香雪海文化展示馆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吴中区光福镇香雪村(原吴县食品酿造厂)
建设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人民政府
环评机构:苏州山水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1)施工扬尘:在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挡,并在干燥季节等洒水抑尘;施工材料或弃渣运输及堆放过程中采取遮盖措施,暂存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抑尘,运输过程中加强管理,严禁途中撒漏;使用商品混凝土;当出现风速过大等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为施工人员发放防尘面罩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2)燃油废气:各类挖土机挖土,装载机、运输车辆运行中排放燃油尾气,由于污染源较分散,且每天排放的量相对较少。
2、废水(1)施工废气,施工期各类作业废水如施工废水以及车辆的冲洗水等,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石油类等。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淀池,含SS的施工作业废水排入沉淀池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厕所收集,***网,进入科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府巷浜、浒光运河。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配置作业机械、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夜间不施工、基础减震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其中可以重复利用的部分由综合利用单位进行收购,其余部分运输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施工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日产日清。
二、运营期
1、废气,运营期加强停车场管理,避免机动车在项目内造成交通堵塞,增加怠速时间,加强通风,种植绿化等措施;
2、生活污水排入科福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府巷浜、浒光运河;
3、固废,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噪声,车辆进出场的噪声采取绿化隔离、距离衰减等措施,公建设施噪声采取墙体隔声、距离衰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装置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5月14日至5月15***网站进行业主主动公示,公示时间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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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32/H5h8pKABMqitpwL59oh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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