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内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项目进行采购前询价。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启东市内河新增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布设,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交叉河口标志、急转弯航道标志、禁止追越标志、禁止停泊标志、限制靠泊标志、限制船舶尺度标志、地名标志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以及配套立杆、横臂、抱箍、紧固件、基础及预埋件等等。供应商须负责现场勘测定位、标志制作供货、运输装卸、基础施工、现场安装、校正调试、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作。
2.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施工验收。
3. 项目实施地域:采购人指定地点(另附点位)。
4. 质量要求: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5. 质保要求:整体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内出现反光膜褪色、构件锈蚀、标志松动变形损坏等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更换。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到场处置,保障内河警示标志完好有效。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供应商一致。(提供相应证书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三、约定事项
1. 拟定支付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凭审计报告付清。
2. 参与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将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nt****@****.com,联系人:陆海亚,联系电话:0513-****2829。
3. 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2)本次报价仅作为市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0日
附件1:全费用清单报价表.docx
附件2:启东市内河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项目施工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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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49/qZwBvqABMqitpwL5cle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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