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泰和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招标人为泰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已筹备。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服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单位:泰和县水利局
1.2 项目名称:泰和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1.3 建设地点:吉安市泰和县
1.4 招标金额:本项目设计招标控制价为310.6万元
1.5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服务周期
招标范围:本次改造规模化供水工程4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53处,860户安装净水器及信息化建设。
勘察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的设计服务范围,除已明确的“泰和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工程”外,还包括泰和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未列入且不属于泰和县水利局与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签订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任务及其附件所列项目清单的其他零星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期现场服务、图审及与此相关的设计前期和设计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起7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按业主要求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报告(送审稿),施工图设计满足现场进度要求,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1.6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相关行业现行勘测设计规范要求。
1.7 乙方需根据国家投资方向要求,在农村供水保障、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流域生态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幸福河湖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方面,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和设计文本及时修正,配合甲方以最快速度上报项目相关申报材料,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早日落地,并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勘察设计费之中,甲方不再另行增加相关方案、设计的编制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投标人申请人为省外进赣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登记相关信息,且登记状态有效,未过期或未被暂停,须提供企业及相关人员登记通过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6、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部门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者承诺失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有已入围的投标人,将视同已缴纳投标保证金进入专家评审环节,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入围企业《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进行查验。如发现投标人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等弄虚作假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3日 9 时 00 分。
9.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 9 时 00 分。
9.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中心。
9.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11.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1.3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网、***网、***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和县水利局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话:139****0970
地 址:****道****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仟聚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87****0535
地 址:泰和县白凤大道谢家垅E区19栋
招投标监督单位:泰和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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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5/dUX9qqABni4p5U9XAqr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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