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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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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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轻薄柔性精密涂附磨具智能化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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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扬中市新坝镇联合村新跃农场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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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镇江明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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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于扬中市新坝镇联合村新跃农场西区,企业深耕涂覆磨具领域多年,先后于2016年12月取得《砂布砂纸加工制造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扬环审[2016]120号),2017年3月完成扩建并取得《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扬环审[2017]30号),建成砂布生产线、砂纸生产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涂覆磨具生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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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配料用水全部蒸发;清洗废水收集后回用于配料系统,不外排。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现有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业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起排至沙家港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沙家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尾水排入夹江,排放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甲苯、二甲苯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气筒高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标准要求;单位边界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相关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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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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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5870 通信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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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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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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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1992/nqYrJaEBMqitpwL5e8b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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