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乡区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已由东发改字(2026)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州市东乡区水利局,代****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1501.45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03563224.02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02935024.02元(含暂列金2000000元、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66328590.84元),设计费暂定628200元。
2.2 建设地点:东乡区。
2.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水源提升工程
1)华山水库新建原水管至珀玕水厂,新建DN200球墨管2.5km及其它附属设施。
2)横山水库新建原水管至横山水厂,新建DN200球墨管0.5km及其它附属设施。
3)井山水库新建原水管至美满水厂,新建DN250球墨管2.8km及其它附属设施。
4)****城东水厂,新建DN800球墨管3.6km及其它附属设施。
二、水厂工程
1)改扩建马圩水厂,扩建后规模为5000m3/d;
2)新建小璜镇横山水厂,水厂规模为1500m3/d;
三、水厂标准化提升工程
1)标准化提升(王桥水厂、瑶圩水厂、黎圩水厂、詹圩水厂、杨桥殿水厂、珀玕水厂)6座。
四、***网工程
1)珀玕乡、小璜镇、小璜镇山区、杨桥殿镇、詹圩镇、马圩镇、王桥镇、瑶圩乡、黎圩镇8个乡镇新建及改造DN32-DN300***网236.59km;
五、二次加压工程
1)新建加压泵房16座(杨桥殿镇3座、邓家乡2座、王桥镇5座、瑶圩乡3座、黎圩镇1
座、小璜镇1座、孝岗镇1座);
六、水表改造工程
1)超期服役水表改造9500块及配套安装设施。
2.4 招标范围:
(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报建、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2)采购:工程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工程内容;
(4)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招标内容为准,发包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子目、工程量、合同价款、工期调整的,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对此主张权利。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施、设备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投标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数量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0 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5 人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 人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平台***平台"***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在资格审查中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给水排水类);
(7)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9)专职安全员要求: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本单位缴费的证明材料;(注: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验证通过或已完成登记(***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一家设计单位,两家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15***平台(网址:https://www.****.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30分,递***平台,开标地点:****中心(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城****楼)。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3 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中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其职称证号、专职安全员姓名及证书编号及所有使用的业绩(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资格审查结果。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中标单位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7.6依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未按时线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法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8 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八大员等主要管理人员。
7.9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 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执行。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10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11本项目为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项目,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到场参加答辩会的情况汇总后上报监管部门,并按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对该投标单位进行查处。
7.12 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网址:https://www.****.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王桥镇政府正对面右2号商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94-***5101
招标代理:抚州市东乡区攀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城邦69幢1-60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57****5692
监督部门:东乡区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抚州****路****号
电话:0794-***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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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03/RUwi06ABni4p5U9X1G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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