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棚户区改造双屿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西延(三期)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城市建设中心
2、项目位置:瓯江(卧旗山附近)
3、工程内容:本工程道路部分位于堤岸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共占用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面积为33368m2;电力管涵(井)埋设于堤岸背水坡后侧,占用堤岸背水侧面积为1599m2。
4、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根据堤岸防渗要求,在路基和堤防之间设置一道土工布反滤。
(2)220kV电力管线实施后,应恢复堤岸绿化带面貌,同时施工时应注意避免对堤防结构产生影响,同时电力箱涵侧壁及底板至少600mm范围内采用黏土回填。
(3)在施工期间,施工加荷期每天至少对堤防进行1次位移观测,荷载停歇期的第一周内,每天观测1次,3天后视观测结果根据沉降速度大小及孔隙水压力消散情况,每一周或者每月观测1次。工程验收后三年内则可改为每个季度测1次。
5、占用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8369 点击查看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路****号 点击查看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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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043/IQxTq54Bni4p5U9XWHJ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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