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新都会未来国际社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嘉兴新都会未来国际社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兴新都会未来国际社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嘉兴市南湖区数据局(行政审批局)以嘉湘发〔2026〕16号(项目代码:2606-330402-89-01-10667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21.00%;银行贷款比例:79.00%,项目业主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嘉兴新都会未来国际社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49.09万元,工程概算2660.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660.09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建筑改造工程,总面积约5570.93㎡,最大跨度为9.65M,主要是品牌连锁酒店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二期为品牌连锁酒店及配套工程:2#楼1F为品牌连锁酒店大厅,2#楼2F设置品牌连锁酒店功能公区(包括:餐厅、厨房、健身房、洗衣房等),2#楼8-12层为品牌连锁酒店客房,总规划客房数为110间。主要工程内容涵盖结构加固(如有)、建筑装饰工程、水、电、暖通、智能化安装工程、消防等配套工程,建设地点:南湖区,东至智慧路,南至亚美路,西至亚欧路,北至信诚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嘉兴新都会未来国际社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包括结构加固(如有)、装饰装修、空调、给排水、电气、照明、通风、消防、智能化(***网络)、配电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不包含政府要求配套的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三网融合及数字电视配线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其中,☑建筑面积5570.93㎡。本次招标控制价26110536元。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备注:总工期控制在210日历天内(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控制在45日历天内)。
2.4 其他:质量标准: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同时满足以下(1)、(2)资格条件:(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实行总包);(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各类别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均可)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或装修装饰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或单个项目建安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装修装饰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②若提供的设计业绩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的可提供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 ①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②若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则允许注册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但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任何一个在监工程的,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按项目负责人资质不通过处理。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平台;
3.1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上述3.13~3.17***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s://****.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网页截图或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平台”(https://****.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6年10月22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2日14时30分,***平台:“***平台”,其他:①***网上递交的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6.招投标方式
6.1 公开招标。
6.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城乡建设局
地 址:****路****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5307
投诉受理部门:****城乡建设局
地 址:****路****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5307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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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嘉兴市东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3-****8679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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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号****大厦****楼 联系人:项莹颖 电话:0573-****7792 邮 箱:19****@****.com |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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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077/KZ9FzaABMqitpwL5YRF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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