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1619。
通信地址:****楼(****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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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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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8500吨电缆专用塑料粒子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三友村 |
海盐县华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景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海盐县华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310万元,租用嘉兴江海服饰有限公司5200 m2闲置厂房,项目主要以PVC塑粉、滑面粉、增塑剂等为原料,采用称量配比、混合、挤出、切粒、冷却、包装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电子称量系统、高速混合机、双阶式混炼挤出机、三级旋风冷却系统等设备及其辅助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500吨电缆专用塑料粒子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环保、质量好等特点,预计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税400万元。项目租用嘉兴江海服饰有限公司厂房变压器。 |
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投料、混合搅拌工序粉尘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挤出、风冷工序有机废气、氯化氢、氯乙烯、恶臭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除油+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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