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水南外环路(经海九路~庆平路)道路工程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水南外环路(经海九路~庆平路)道路工程 已由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京技管(审)〔2025〕2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城东部,道路南起经海九路,北至庆平路(具体建设地点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地点为准)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长约3.11千米;新建雨水管线干线长约3067.5米,沿线预留支线长约989.9米,雨水管道最大管径WxH=4200x2000;新建污水管线干线长约2175.6米,沿线预留支线长约887.8米,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新建再生水管道干线长约2593.6米,沿线预留支线长约1115米,再生水管道最大管径DN1000;新建给水管道干线长约3221.5米,沿线预留支线长约817.5米,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800;新建电力埋管干线3159.7米,预留支线750.8米,电力隧道干线1054.8米,预留支线86米;新建通信管线主干28孔3195.7米,沿线预留12-26孔支线长约802.2米(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许可文件载明的数据为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24935.97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57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水南外环路(经海九路~庆平路)道路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及随路实施的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拆改移工程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相对应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其他 /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估算投资额 (万元)
□ 工程概算投资额 (万元)
√ 建筑安装工程费 24935.97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57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水南外环路(经海九路~庆平路)道路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及随路实施的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拆改移工程等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工程相对应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已竣工且经验收合格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18000万元及以上的或道路长度在2400米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含道路及管线)监理项目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在工程施工期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6 年 09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29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平台(网址: https://****.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09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平台(网址: https://****.gov.cn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平台“***平台(北京市),网址: https://****.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工程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北京****路****号****大厦 | 地 址: ****路****号8层810 |
| 联 系 人: 官晓丽 | 联 系 人: 矫永硕、田昭兴 |
| 电 话: 010-****8677 | 电 话: 010-****1902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yc****@****.****.cn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马致和 |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8673 |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8910 |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官晓丽010-****8677 |
日期: 2026 年 09 月 24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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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1/eUyU0qABni4p5U9XQzg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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