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改造工程-LNG厂区配套工程(EPC)(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 二次招标变更通知
| 一、项目名称: | ****城市排水改造工程-LNG厂区配套工程(EPC)(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 二次招标 | |||
| 二、项目编号: | E3706002318009073 | |||
| 三、标段编号: | E3706002318009073001002 | |||
| 四、标段名称: | ****城市排水改造工程-LNG厂区配套工程(EPC) | |||
| 五、首次通知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 六、投标截止日期: | 2026年10月08日 14:00 | |||
| 七、变更内容: | ||||
| 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6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即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6 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即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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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变更附件: | ||||
| 九、变更日期: | 2026年09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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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24/xglkj6ABLRKCxEZfWO0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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