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小白河桥梁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小白河桥梁部分)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肃发改审字〔2025〕6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肃宁县小白河桥 2.1.2建设规模:小白河桥梁部分,起止桩号为K1+394.6~K1+527.4,建设内容为桥梁主体及附属工程,桥梁(含桥头搭板)长度132.8m,桥宽37m,双向六车道布置。 2.1.3计划工期:8个月。 ??2.2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小白河桥梁部分K1+394.6~K1+527.4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专门面中小企业招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承诺函的形式提供,格式自拟)。
??3.1.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新建或改建桥梁或公路类业绩包含桥梁的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5年6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含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16 09:00至2026-06-23 17:30,***平台(https://****.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https://****.gov.cn)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平台、***平台、***网、***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7.2***平台为:***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平台使用收费标准:0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98%收取,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河北盈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刘博宁 ,联系电话:0317-***10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7-***270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 收费金额:0 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肃宁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盈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城路 | 地址: | 沧州市解放西路圣基大后身中铁大桥局东侧独栋 |
| 邮编: |
/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樊春艳 |
项目负责人: | 秦志强 |
| 电话: |
0317-***299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1019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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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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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77****@****.com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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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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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新华路支行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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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050169860800002181 |
-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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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2472/6RFZyp4Bni4p5U9X4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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