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火车南站东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福州市火车南站东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临时用地手续,经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通过,现将相关批复内容告知如下:
一、****城门镇梁厝村和洋坑村的0.6298公顷集体土地(地类为水浇地0.4817公顷、旱地0.1127公顷、果园0.0147公顷、农村宅基地0.0014公顷、****路****.0002公顷、沟渠0.0191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3542公顷。具体四至范围以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作为福州市火车南站东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临时用地使用,具体用途为施工便道,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厂,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二、你公司应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和改变批准用途,不得出租、转让抵押临时用地或地上建(构)筑物,临时用地期满后,应按照与我局签订的《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执行,及时恢复种植条件和土地原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临时用地申请人应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复临时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使用涉及规划、环保、卫生、安全等要求,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四、该宗临时用地使用期限1年,自批准临时使用之日起算,到期批复自行废止。若主体工程结束,此临时用地未到使用期限也需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复垦。
特此批复
福州市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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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396/ZlBSGqEBni4p5U9XYdP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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