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技术服务询价的公告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拟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有经验的单位参加报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江县2023-2024年土地开发整治未验收的6宗项目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技术服务
2.项目规模:6宗项目立项总规模369亩(其中146亩工程在建中)。
二、采购方式
采用询价方式,邀请福建省内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评价技术服务经验的单位参与报价,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均相等的前提下,按最低报价确定成交服务单位。
三、报价与结算
1.最高限价:1000元/亩。
2.结算标准:以通过市级鉴定项目面积为结算依据。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县级初鉴”的全流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资料移交与内业审查 对自然资源局移交的补充耕地地块位置、图斑矢量数据、项目批复文件、竣工验收资料等材料,开展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为鉴定工作奠定基础。
2.评价单元划定及点位布设 依据补充耕地的田块情况,综合考虑地形部位、土壤类型、补充来源、农田基础设施及地力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评价单元。按照省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采样点位布设,确定采样点、中心点、容重点、质地构型点等。
3.方案编制 根据资料审核、评价单元数量、踏勘数量、采样点位数量、检测样品数量、检测指标、质量鉴定验收、质量等级核算等工作量,结合本地农业开展时节,按照省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要求,编制相应工作方案。
4.外业调查踏勘与采样 按照省级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要求,开展实地踏勘,踏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效土层厚度、地形坡度及田面平整程度、土壤侵入体及砾石含量、水资源保障条件、有效土层厚度、耕层厚度、排水能力、质地构型、***网化程度等。按评价单元采集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和容重样品,同步采集景观照片、采样照片等其他照片。
5.内业检测分析 按照技术规范对采集样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土壤pH、土壤容重、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容重、污染状况指标、土壤质地等指标。
6.耕地质量鉴定与评价 依据省级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开展县级初鉴、开展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与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书面鉴定意见、数据库和相关图件成果。对不符合农业生产的耕地,提出整改或退出建议。同时配合市级鉴定,省级抽核。
7.质量等级核算与数据入库 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图斑,与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进行套核,形成占用耕地质量等级评级结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补充耕地数据报备入库等。
8.成果编制与提交 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资料收集汇总,编制完整的项目小结报告,完成成果汇交汇总和验收等工作。
(二)质量要求
严格参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农建〔2026〕7号)及《福建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程(试行)》、《福建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后续培肥改良和再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闽农建〔2026〕8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确保鉴定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成果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县级初鉴”标准,能够顺利通过上级部门审核及抽核,为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提供有效依据,同时确保县域内各类补充耕地质量平均水平不低于各类占用耕地质量平均水平。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内容(密封递交)
1.报价回复函(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评价技术服务经验佐证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起3个工作日内(起止时间: 2026年9月8日—10日)。 现场递交或邮寄(以现场收件时间为准)。
(三)提交地点:连江县土肥站(****路****号;联系人:张师荣;联系电话:0591-****1786)。
附件:询价回复函
连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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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415/UD9Te6ABni4p5U9XPDR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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