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3-440103-04-01-78465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 | ||
| 标段名称 | 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施工图编制及施工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涌及山村围、葵蓬围流域范围,周边粤南大街、杉木栏路、滘口大街等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200-DN1000污水管约3128米、DN200-DN800雨水管约1607米。其中,沿粤南大街等市政路新建DN200-DN500污水管602米、DN300-DN600雨水管约512米;沿杉木栏路等市政路新建DN200-DN1000污水管约971米,新建DN300-DN800****道****米;沿滘口大街等市政路新建DN200-DN500污水管约1495米、DN200-DN500雨水管约544米。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招标内容 | (1)工程设计: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基坑专项专家评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图送审并通过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和施工现场服务(含树木保护专章编制、配合管线迁改),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含基坑监测)、交通疏解、管线保护、树木保护、绿化迁移、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水质检测、耗水费、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 1、总工期控制目标:总工期为880天。 2、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3、施工工期:880个日历天(因行政审批、场地协调、极端天气等客观因素致无法实施的天数除外)。 4、提交结算: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按财政评审的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5、开工,从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070.760704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有效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执行。 3.2.2施工资质(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4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安工程费≥19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验收证明材料(含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移交证书或完工报告等)。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不予计取。建安工程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协议书(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金额、施工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的职务的,则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2 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注册证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如证书上无体现执业单位,须提供****城乡***平台(https://****.gov.cn)该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截图) 注:若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3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应当不少于1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规〔2025〕3号文的规定) 3.5.4 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锁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5.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6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3.5.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满足其所承担工作所需的本公告规定的相应资质。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6版)。 3.9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自行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格式自拟)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至今担任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安工程费≥1900万元的给排水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②合同协议书、③验收证明材料(含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移交证书或完工报告等)。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不予计取。建安工程费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协议书(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建安工程费金额、施工项目负责人曾担任过的职务的,则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5.4 投标登记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锁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且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5.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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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9-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13 08: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13 08: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0-13 08:30:00 | 开标地点 | 第24开标室(****路****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广州市荔****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85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路****号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人 | 林孟华 | 联系电话 | 020-****356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20-****053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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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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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图纸.zip 附件6:可行性研究报告-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1.pdf 招标文件.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文件.doc 招标公告.docx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关于招标基础资料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关于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函.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附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附件4:投资项目代码-粤南大街等周边区域排水管道查缺补漏工程(1).pdf 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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