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南洲水厂增设超滤膜深度处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342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成)广州水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5 | (主)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未按要求签署盖章,不通过资格评审要求。 |
| 7 | 国诚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8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9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 10 | 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11 | 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9月25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29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电话:020-****9014
- 联系地址:****路****号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中心
- 联系电话:020-****1061
- 联系地址:****大厦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日期:2026年09月25日
相关附件:
资格审查文件.rar 资格后审公示函.pdf (不含专家姓名)资格审查情况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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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46/rEwo1KABni4p5U9XXYP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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