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正常****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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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 正常****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2026-09-14
公告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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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性质 | 正常 | ||
招标公告
****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8-440111-17-01-688469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标段名称 | ****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AB3814017)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道机场路以西,三元里大道以北,AB3814017地块。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2554.35㎡,净用地面积约18366.17㎡,总建筑面积160280.22㎡;计容建筑面积111665.20㎡,建筑高度100米,地下为三层(最终建设规模及指标以批复方案为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安全等级1级。采用IV等水准测量 |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试运行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2.4.3.1主要包括: (1)勘察部分:勘察范围为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作。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超前钻、工程物探(管波探测、微动探测)、地形测绘及工程测量、剪切波速、抽水试验、土壤氡浓度检测及噪声测试,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大纲、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以及配合完成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测绘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2)设计部分:标段内的房建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图纸,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主管部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报批深度的要求,包括主项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常规弱电)、暖通、基坑支护(土石方平衡)、消防人防、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设计:智能化设计、幕墙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精装修设计(含软装,包括安置房户内及公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异地样板房等)、标识设计、永水永电设计、燃气设计、电信室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专业设计、地下室地坪漆及交通划线设计及停车位优化、绿色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小区路面交通灯及其他设施配置设计、装配式设计、模块化筑技术设计、异地样板房设计、太阳能光伏设计、人防设计、新城建设计、5G通信配套设计、配套道路设计、管线迁改设计相关的衔接设计、商业专项设计及策划咨询、住宅VR样板房制作,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概算要达到预算深度,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编制)、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工作(如有)、与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与相关部门对接和报批等工作、按发包人或政府相关建设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3)BIM技术应用及相关服务:本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建设运营阶段BIM***平台并完成数据接入(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 (4)施工部分:根据本项目相关资料及施工图纸,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各专业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配合办理选房、分房工作,配合确权房产证等办理工作,工程质量保修等,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投资控制、包结算、包力争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合同约定需购买的保险、负责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及赔偿等善后工作、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 | ||
| 工期(交货期) | 730个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2370.1700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④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gov.cn)确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家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4项人员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如多方则任一设计单位)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1)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本项目要求提供本项目评审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4.2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其余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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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不要求业绩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网络地址:***网站(www.****.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9-14 23:3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12 08: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12 08: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10-12 08:30:00 | 开标地点 | 第6开标室(****路****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中心)网站(www.****.cn) | ||
| 招标人 | 广州三元里片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路****号****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20-****357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白云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鹤****大厦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嘉慧 | 联系电话 | 020-****3588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2546,020-****040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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