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合同信息
| 合同名称 | 黄茅峡水库工程施工期鱼类放流及效果监测项目合同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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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名称 | 广东粤海黄茅峡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0MAEU31CU0J |
| 中标人名称 | 广州珠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HR7U0P |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广东粤海黄茅峡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3730000 |
| 合同单位(甲方) | 广东粤海黄茅峡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 合同单位 | 广州珠江水资源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合同期限(年) | /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6-07-16 |
| 质量要求 | 日常考核由公司对口管理部门组织,依据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成本、廉洁等五部分内容相对应的考核方案进行打分。当期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或廉洁问题的,其当期安全、质量或廉洁部分考核结果为0,并取消其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一)安全文明、质量、进度、成本、廉洁五部分内容考核的每期基准分各为100 分,各考核方案中如果与之不同则换算为100分进行计算。 (二)日常考核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安全文明得分%)×(廉洁得分%)×(质量得分×50%+进度得分×40%+成本得分×10%)+(日常加、减分),即Ri=(R安/100) ×(R廉/100) ×(R质×50%+R进×40%+R成×10%)+R加、减。 (三)日常考核结果为历次检查平均分,即R0=ΣRi/i。 第八条 日常考核结果由现场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按月汇总报送工程管理部门统一通报,其结果应用于季度综合考核定级。 | ||
| 合同主要内容 |
1.工作内容 与本合同中有关的事宜,承包人始终作为发包人的受托人,在施工期鱼类放流过程中始终支持和维护发包人的合法利益。施工期鱼类放流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期鱼类放流:对黄茅峡水库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文件中要求的放流鱼种实施放流(详见表4.1),并开展鱼苗放流及其相关工作,频次为每年进行一次,共实施5年,放流地点初步设在连江大湾镇至连江口河道范围内,具体放流地点应与发包人协商确定。 表4.1 施工期放流鱼类 品种 规格(cm) 数量(万尾/年) 放流年数 鱼苗购置或培育 草鱼 5~10 5 5年 鲢 5~10 5 赤眼鳟 5~10 8 光倒刺鲃 5~10 8 北江光唇鱼 5~10 8 南方白甲鱼 5~10 8 倒刺鲃 5~10 8 大刺鳅 5~10 5 合计 55 5年 (2)效果监测: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鱼类资源动态变化特征及放流标记鱼类进行监测,结合往年放流监测效果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鱼类增殖历年放流的效果,分析放流后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下一步增殖放流工作合理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3)组织鱼类放流活动:每次放流活动需办理放流的相关手续;组织和策划放流活动,邀请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参加放流活动,配合发包人做好活动宣传。 (4)增殖站布设建议:对增殖放流站内布设及设备选型提供建议或意见,确保增殖放流站能够有效投用。 2.工作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应提交《黄茅峡水库工程施工期鱼类放流及效果监测工作方案》,同时提交当年的工作计划。 (2)承包人应对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向发包人进行汇报。 (3)每次放流活动实施前1个月,承包人应编制鱼类放流活动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审批。 (4)鱼苗进场后,承包人应组织发包人、公证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放流品种、数量进行现场鉴定、检疫和计数,出具种质鉴定报告、鱼病检验、检疫证明和数量确定书。 (5)鱼苗计数方法:采用全部重量法,鱼苗进场后,每个鱼种统计出3次捕捞结果的平均值为计数基准值(尾/kg);该鱼种所有重量(kg)*计数基准值=确认的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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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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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48/mD8ce6ABni4p5U9XDxt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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