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天地华展物流港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平方米工程板、4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1万平方米奢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年9月22日 — 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天地华展物流港有限公司年加工25万平方米工程板、4 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1万平方米奢石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帽山工业区(水头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泉州天地华展物流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晋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天地华展物流港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大盈帽山工业区(水头复线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厂房占地面积为4527㎡,总投资300万元,年加工25万平方米工程板、4万平方米异形石板材、1万平方米奢石。项目聘用员工定员25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24小时(刷胶烘干工序日工作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项目西北侧农田灌溉;远期,***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网,由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切边、磨光粉尘经喷淋处理进入沉淀池,手加工粉尘经水帘除尘柜处理进入沉淀池,部分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无组织达标排放;刷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淋涂及UV固化工序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合并进入两级串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同一根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后与刷胶烘干、UV 淋涂及 UV 固化废气经同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生产废料外售综合利用;胶水空桶收集后交由肇庆福田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破损胶水空桶、固化剂空桶、促进剂空桶、废 UV 漆桶、废 UV 灯管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929
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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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485/lKWRH6EBMqitpwL5Q6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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