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惠安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服务
2.服务价格:编码登记费用不高于180元/台,排放检测费用不高于220元/台,具体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总价不高于3万元,超出此限价为无效报价。服务价格为包干价,包括文本材料、人员劳务、调查及检测所需等消耗品、交通费用等与本项目相关所有费用。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4.服务地点:泉州市惠安县
(二)服务内容
1.确定对象:供应商需自行摸底调查泉州市惠安县2026年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情况,主要是用在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港口码头、铁路货场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打桩机、铲车、牵引车、摆渡车等。
2.编码登记:编码登记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具体以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准,禁止将已登记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复登记。数据采集完成后及时上***平台。
3.排放检测:按照《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现场检测,并出具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包括检测原始记录、记载检测时间及地理位置经纬度的现场照片。
(三)成果要求
1.提交编码登记采集信息、排放检测现场出具的报告。交付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通知开展验收工作时,配合完成2026年非道路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抽查验收工作,包括线上核对和现场抽查(完成时限以市局通知为准)。
(四)相关事项
本次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包含交付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实际付款金额根据实际完成数量结算,供应商完成所有编码登记及排放检测服务,经采购方验收通过,由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成交供应商需开具等额发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网”网站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①具有烟度检测《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CMA资质;②不具备烟度检测《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CMA资质的供应商允许委托具有CMA资质的单位开展烟度检测。
三、报价要求及报价材料
1.报价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以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方无需再向响应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充分考虑并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项不确定因素,今后在履行合同中不再调整。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将密封好的报价材料送至本单位或邮寄到本单位(地址:泉****街****号40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9时。
2.报价材料
①报价函(包含分项报价);
②资质、能力情况;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报价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⑥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⑦所有报价材料应密封及加盖公章,不符合规定的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评定方式
1.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组织评标小组现场打开各供应商报价材料,评标小组对供应商资质、能力情况、报价函、信用信息等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材料为无效报价。
2.评标小组对满足采购方采购要求的报价供应商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名,排名第一者为成交供应商:
①总价=单价*数量,在编码登记数量1辆和排放检测数量1辆的情况下,总价最低者排名第一,次低者排名第二,以此类推;
②有效报价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则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③存在两家及以上相同最低总价时,当场二次竞价;
④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放弃资格,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单位顺位递补,以此类推;
⑤供应商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可以作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30日11时
地点:泉****街****号****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0595-****7256 小李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所有。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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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487/U0pMyKABni4p5U9XrlV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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