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水利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续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7小时前招标结果-中标福建 - 漳州市 - 华安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续建工程
省份/直辖市 福建 所属地区 漳州市 - 华安县
采购单位 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方式 李先生 180****9595
更多联系方式 181****3525 陈先生 137****7579
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蔡燕惠 0596-***7005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浙江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491.892万
中标联系方式 水利0596-***2270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续建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华安县湖林乡湖林溪山洪沟治理项目续建工程

2、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0****9595

3、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燕惠(项目负责人)

电话:0596-***7005

4、工程交易地点:****中心

5、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湖林乡

6、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保护对象为湖林村和石井村2个行政村,涉及湖林溪,分4段,河长1.1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其它工程等。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5.00%(含)~10.00%(不含)】

9、开标参数:开标现场抽取的K2值为6.12%,d值为0.8,计算K值为8.71%

10、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00

11、软硬件信息异常情况:无

1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13、评标情况说明: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5份,经评审符合要求5份,不符合要求0份。

1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5、中标候选人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信息等:

中标候选人

浙江吉瑞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918921元

资质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

本项目对投标人及项目机构成员均无业绩要求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业绩

1

项目负责人

吴芳芳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浙2332008202304370

浙水安B20210001758

/

2

技术负责人

柳道新

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证

20200095

/

3

施工员

王志强

培训合格证书

SQX20253301311

/

4

材料员

木以乐

培训合格证书

SQX20243300193

/

5

质量(检)员

马丽冬

培训合格证书

SQX20243300202

/

6

安全员

孙国东

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SQX20233300918、浙

水安 C20220000635

/

16、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评审内容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资格评审(形式、资格评审)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商务评审(响应性评审)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通过

技术评审

/

/

/

/

/

/

/

投标报价(评标价评审)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4918921元(含暂列金255000元)

17、评标委员会名单:吴毅鑫(组长)、林文伟、徐丽凡、杨艺全、徐晓宇、杨礼锋、史新伟

18、监督部门:华安县水利局、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96-***22700596-***2231

19、公示期:2026年09月03日-2026年09月14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2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09月0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2503/I5F8aqABMqitpwL5dG4k.html

福建水利招标
福州市水利招标
厦门市水利招标
莆田市水利招标
三明市水利招标
泉州市水利招标
漳州市水利招标
南平市水利招标
龙岩市水利招标
宁德市水利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