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松涛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纪要(第01号)
致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组织招标的海南省松涛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6269001)。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6年10月08日08时30分进行开标,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CQSQ001)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第12条合同期限问题,同意投标人《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CQSQ001)中的建议,将“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具备报批条件”修改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并具备报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答疑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不延期开标。
招标人: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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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22/PEpZyKABni4p5U9X710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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