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西平县人民法院专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984 | |||||||||||||||
| 2、项目名称:西平县人民法院专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096,271.43元 | |||||||||||||||
| 最高限价:3096271.43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范围:专探人民法庭建设项目施工,总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暖通)、总图工程等。采购范围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工期:90日历天。 5.4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西平县专探乡。 5.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建筑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平台标注为与本项目相关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页时间。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网站(****.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gov.cn) | |||||||||||||||
| 3.方式:“****中心(https://****.gov.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磋商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心(https://****.gov.cn)”***平台加密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供应商无需****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http://****.gov.cn)。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终报价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中心网站》、《***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https://****.gov.cn)。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操作手册及视频】***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如****中心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西平县人民法院 | |||||||||||||||
| 地址:驻马店市西平县西平大道西段 | |||||||||||||||
| 联系人:武规划 | |||||||||||||||
| 联系方式:0396-***308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楼 | |||||||||||||||
| 联系人:马奔、李硕、姜克 | |||||||||||||||
| 联系方式:0371-****2507 0371-****849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马奔 | |||||||||||||||
| 联系方式:0371-****2507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27/XUt3zaABni4p5U9X3kUd.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