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中牟磋商采购-2026-34
2、采购项目名称:中牟县水利局中牟新区三刘寨灌区渠首引水条件改善工程立项建议报告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9日
5、评审时间:2026年9月24日
三、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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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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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磋商采购-2026-34 |
中牟县水利局中牟新区三刘寨灌区渠首引水条件改善工程立项建议报告编制,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建议报告(达到可研深度)工程全过程阶段的勘察和测量(详见采购需求) |
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8860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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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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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牟县水利局中牟新区三刘寨灌区渠首引水条件改善工程立项建议报告编制项目 |
中牟县水利局中牟新区三刘寨灌区渠首引水条件改善工程立项建议报告编制,包括项目建议书、立项建议报告(达到可研深度)工程全过程阶段的勘察和测量(详见采购需求) |
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等及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
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等及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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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庞秀淼、楚艳玲、王晓娜(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服务类收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5062.00 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网》、《***网》、《****中心****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2.67分
2、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 号)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部门:河南中牟新区水利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李凯
3、本项目监督单位:中牟县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中牟新区水利局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李凯
联系电话:0371-****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中心
联系人:朱红涛
联系电话:0371-****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红涛
联系方式:0371-****6326
发布人:河南中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6 年 9 月 24 日
886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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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29/96Dx0qABMqitpwL5H0j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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