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村环境卫生整治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金玉村环境卫生整治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350000元 服务期:3年
项目范围:全村范围内所有村组公路及住户房前屋后的清扫保洁、各组住户垃圾桶的垃圾清运,全域内的河道沟渠及林地的日常保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须自行说明。
以上“近三个月”是指: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
备注: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文件: 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到我村(社区)咨询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09-07 09:30 2、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宁乡市回龙****中心(宁乡市回龙铺镇回龙铺村)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09-07 09:30 2、开启地点:宁乡市回龙****中心(宁乡市回龙铺镇回龙铺村)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宁乡市回龙铺镇金玉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康女士;
电 话: 135****3754
宁乡市回龙****中心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198****5898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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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298/AzfAO6ABni4p5U9X_OF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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