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新郑市农业农村局引入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中心****中心(http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62 |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局引入第三方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576,000.00元 | |||||||||||||||
| 最高限价:576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辖区内 5.2、资金来源:上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5.3、采购内容:新郑市辖区范围内动物疫病防控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4、服务期限:一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人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网( ****.gov.cn ) ” 查 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单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9月21日 至 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心****中心(https://****.gov.cn) | |||||||||||||||
|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中心****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详****中心****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数字证书互认操作指南》)。 (2)凭CA数字证书登录“****中心****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中心(https://****.gov.cn)***平台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ov.cn)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网》、《***网》、《****中心****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答疑澄清等活动。 2.响应文件的上传:***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中心****中心***平台加密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监督单位: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4176,地址:****楼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郑市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人****楼 | |||||||||||||||
| 联系人:毕先生 | |||||||||||||||
| 联系方式:159****632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昌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路****号****楼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85****332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185****3320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32/8RDpwaABLRKCxEZfEYL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