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已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经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审计,具有相应的审计报告”,同时为确保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成效等达到既定标准,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一、项目概况
1.2021年项目。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一年),项目任务面积0.4万亩,总投资62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已签订合同金额528.04万元。
2.2022年项目。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等2个乡镇旭东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二年),项目任务面积0.3万亩,总投资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6万元、省级资金384万元,已签订合同金额457.77万元。
3.2023年项目。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等3个乡镇杨岭社区等7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建设任务4000亩,其中新增建设2000亩,改造提升2000亩,下达省级资金656万元,已签订合同金额526.19万元。
4.2023年新增国债项目。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面积0.5万亩,其中新增建设任务面积0.2万亩,改造提升0.3万亩,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1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6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4万元,已签订合同金额979.77万元。
5.2024年省级配套项目。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省级配套资金),项目总投资208万元,已签订合同金额145.06万元。
6.2024年年度项目。项目名称: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等2个乡镇旭东村等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四年),建设任务面积0.3万亩,新增建设任务面积0.22万亩,改造提升0.08万亩,项目总投资784万元,已签订合同金额539.39万元。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审计范围。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工程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质量控制、进度管理、资金筹集与使用、竣工结算、项目绩效及相关档案资料等全流程审计。
2、审计目的。核查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性、工程质量达标情况、资金使用真实性与合规性,排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隐患,评价项目建设成效,出具客观、公正、专业的审计报告,为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及后续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三、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工程监理/审计相关资质,拥有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经验,配备专业的审计团队(含工程审计、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团队成员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审计经验。
2.工作要求:需严格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及地方相关政策、规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细致核查项目相关资料,实地核查工程实体质量,及时反馈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含审计结论、问题整改建议等)。
3.时间要求:本次审计工作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4.保密要求:需对审计过程中获取的项目相关资料、数据及审计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审计结束后需按要求返还相关资料(如有),不得私自留存。
四、需提供的资料
有意参加的企业可在2026年9月18日18时前至石鼓区农业农村局递交资料(加盖公章),资料包含:
1、机构简介(含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相关审计业绩证明(近3年内承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同类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审计报告摘要);
3、拟投入本次审计的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说明;
4、审计工作方案(含审计流程、审计重点、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
5、审计服务报价(需明确报价依据、费用构成,报价需符合相关收费标准)。
五、上限值
参照《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0〕183号)取费标准,按照已签订合同金额,并在75折折扣后,上限值为76165元(大写:柒万陆仟壹佰陆拾伍元整),参与单位自行报价,按最低报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鼓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石鼓区农业农村局106室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34-***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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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325/rgrjnaABLRKCxEZfbcG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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