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的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项目(2019-2025)勘察规划设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项目(2019-2025)勘察规划设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自主招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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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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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项目(2019-2025)勘察规划设计 |
须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技术要求 |
1项 |
96000.00元 |
1、涉及16个乡镇街道,149个村.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
3、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概算书
4、提供1套电子版成果和6套纸质成果,并且成果能满足勘察设计的要求
5、人员要求: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 6人(不包括现场测量人员,测量人员的配备要能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测量结果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专业配备合理,项目组成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网(www.****.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gov.cn)、***网(www.****.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湖南省外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城***网”查询为准)或者入湘施工登记证(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专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工程类或测绘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五、开标时间、地点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资格证明材料正本上均需加盖单位原始红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包装在一个包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封套表面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6月18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地点****楼会议室(311),联系人:谭阳斌,联系电话:152****4890,逾期送达,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合格后,6月18日15时,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单位进行评标,全程接受局纪检部门、政策法规股监督。
六、公告期限
1、***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永兴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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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384/ANlCyZ4BLRKCxEZfsgI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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