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1303062600722301
二、项目名称
2026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曹东庄村、下官营村、许家峪村、董家峪村)
三、中标(成交)信息
|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 2026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曹东庄村、下官营村、许家峪村、董家峪村)-1包 | 河北荣婷恒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北省秦皇岛市****街****号 | 1339617.6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标包名称 | 工程名称 | 工程期限 | 工程施工范围 | 工程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评审总得分 |
|---|---|---|---|---|---|---|
| 2026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曹东庄村、下官营村、许家峪村、董家峪村)-1包 | 2026年抚宁区茶棚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曹东庄村、下官营村、许家峪村、董家峪村) | 50日历天 | 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文件要求完成本工程 | 姜丞阳 | 冀213212607828 | 96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艳英、仇志华、孙宏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1237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0%计取,中标价100万元到500万元部分按照0.7%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茶棚乡茶棚村
联系方式:杨海东 0335-***6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司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道****号****中心
联系方式:祖慧 0335-***9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慧
电话:0335-***9316
十、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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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5/hUnPwqABni4p5U9X5T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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