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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白杨坪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ESSJ-202609QT-004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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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SJ-202609QT-00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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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恩施市白杨坪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EPC)已由恩施发展和改革局以恩市发改审批(2026)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市硒都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省清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睿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市白杨坪化工园 建设规模:拟在恩施市白杨坪化工园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规模1万m3/d,主要采用“水解酸化+A/A/O+臭氧接触氧化”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主要建设构筑物包括:调节池、水解酸化池、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接触氧化池、臭氧稳定池及臭氧设备间、AAO生化池、二沉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内循环BAF池、产水池、接触消毒池、反冲洗废水池及加药间、事故应急池等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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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调试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2.2.1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和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核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配合招标人组织相关阶段方案评审并承担相关费用;提供从项目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及时编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方案。2.2.2采购: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2.2.3施工:完成本项目施工过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审计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5 合同估算价:117690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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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2.3.1建设范围最终以取得的正式批文为准,上述相关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数据,潜在申请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招标人及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为此承担责任,申请人前来参加资格预审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2.3.2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本项目的明细项及工程量进行调整。因项目实际需求、现场条件变化或其他合理因素导致工程量发生调整的,费用按最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不得就上述调整事项向招标人追究或索赔。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 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前取得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 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3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36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包括已完工和在建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或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施工总承包项目。 3.1.4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 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资格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取得市政公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业绩要求: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履职要求:目前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职务; 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设计负责人1人:取得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负责人1人: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目前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职务; ④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取得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上述5类人员至少配备3人,可互相兼任。 以上人员中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条件的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6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http://****.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个。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相关事宜。牵头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4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它: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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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网”—综合服务—***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5日 至2026年09月29日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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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网(网址:http://****.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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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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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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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52/oqDC0qABMqitpwL50zi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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