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废渣及灌溉渠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大冶片区)工程总承包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608QT-013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兴洁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黄石市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废渣及灌溉渠底泥综合治理项目(大冶片区)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HBSJ-202608QT-013001001)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疑问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P60页,关于团队人员评分项描述“(1)投入的设计团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具备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加2分。”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拟派设计团队人员中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可得1.5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可得2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且具备环保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可得3分”。请予以明确答复?
答:是。
2、招标文件P60页,关于奖项评分项描述“承担环保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技术研究成果,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获得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每个得 1 分;获得市级奖项或荣誉,每个得 0.5 分。本项最多 2 分。”(1)请问:“环保工程”是否包含“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等类别?提供上述类别获奖是否满足要求?(2)请问:提供“科技创新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工程咨询成果”等获奖是否均满足“技术研究成果”的要求?
答:(1)是;(2)提供“科技创新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工程咨询成果”等获奖是否均满足“技术研究成果”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获得奖项的内容及招标文件进行判定。颁奖单位应为行政机构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颁奖单位或协会。
3、关于投标函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填写,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P12页描述“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所有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P170页描述为“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进行限额设计,所有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投标函中“设计质量达到__标准,施工质量达到__标准”填写,“按哪个描述响应?
答:设计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进行限额设计,所有的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4、关于投标函附录内缺陷责任期的填写,请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P152页描述填写“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即可?
答:是。
5、关于投标函附录内分包的填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5.2关于分包的要求描述内容较多,且描述内容不一致,请问:投标函附录关于“分包”的内容按哪个描述响应?请明确。
答: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为准。
6、关于工期填写,招标文件P2页招标公告处描述“计划工期:4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招标文件P12页投标须知前附表描述“计划工期:400日历天”两处描述不一致,请问:投标人在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处是否填写“400日历天”即可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7、关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价格清单”填写,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描述要求“投标人建安工费报价、施工图设计费报价、预备费报价须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7.(其他补充说明)”以及“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中体现”,请问:投标人是否在“十、价格清单”中“(二)价格清单-2.8 投标报价汇总表”填报投标报价即可,无需填写十、价格清单的(一)价格清单说明、(二)价格清单的表 2.1 至表 2.7?
答:价格清单表2.1至表 2.7 投标人自行考虑填写,填写后须汇总至.8 投标报价汇总表。
8、招标文件 P58-60 页资信业绩评分,“类似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企业荣誉获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格式“项目经理简历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7-3 近年投标人获工程(设计)质量奖项和获表彰情况表”的备注要求有所不同,请问: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是否以评分因素要求为准?
答:是。
9、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要求填写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投标阶段无法确定合同工作量比例,请问:能否填写“按联合体各方最终合同价格占合同总价格比例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关于社保,请问:提供由投标人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如果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认可。
11、第三章评标办法章节评分因素(P57、P58)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的目录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计划编制是否以第三章评标办法章节评分因素为准,不参考第七章?
答:可以。
12、评标办法60页“荣誉”内注明的“环保工程”是否指“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2中明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其中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工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生活垃圾堆肥工程、危险固体废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水体修复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矿山修复等工程、其他生态恢复工程。”
答:环保工程包含“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等类别。
13、请问,业绩满足污染修复工程类别,且工程内容包括“水生态修复”或者“水环境修复”或者“疏挖”或者“清淤”等内容是否即可满足类似业绩的要求?请予以答复。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7.2明确了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水体修复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矿山修复等工程、其他生态恢复工程。若提供业绩属于污染修复工程类别且建设内容包含了污染底泥的疏挖或清淤等工作,则满足要求。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相关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14、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资金的水生态修复建设工程”,且工程建设内容中包含“生态修复”等内容,该业绩是否满足类似业绩的要求?请予以答复。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10.7.2明确了污染修复工程包括:污染水体修复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矿山修复等工程、其他生态恢复工程。若提供业绩属于污染修复工程类别且建设内容包含了污染底泥的疏挖或清淤等工作,则满足要求。若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相关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
15、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流动资金,但是给出2-2 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格式),请问此表是否无需填写打“/”即可?
答:可以
招标人:大冶市兴洁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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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53/6QoqkKABLRKCxEZfJzt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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