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4]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下列申请者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22日开始至2026年9月29日止,对下列申请者获得补贴有异议者,请书面或电话向公示单位反映, 反映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股
兴宁市****中心
电 话:0753-***2365
3330669
附 件:兴宁市2026年第八批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购机者信息表.xls
兴宁市****中心
日期: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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