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玉林市福绵区南流江流域丽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新政报〔2026〕7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项目由业主委托美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玉林市福利达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广西唯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估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福绵区丽江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同意建设玉林市福绵区南流江流域丽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608-450903-04-05-852758)
二、项目单位: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散排生活污水截污治理工程:对新桥镇镇区1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改造,***网约3.8公里,配套建设地埋式截污泵站2座。
(二)城镇污水水质净化工程:新建规模为4.5****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及进行进一步净化,配套新建生态沟600米,***网3120米、入户收集管6500米。
(三)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丽江下游新建25亩河道人工湿地,通过引水净化后排放以提升水质;同时对丽江小支流水体开展8800平方米水域生态修复,配套新建生态沟500米。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总投资3637.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87.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07万元,预备费269.47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按照本批复所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等。工程建设及运行应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采用节能、降耗、节水、环保的技术设备和产品,满足国家节能要求。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55吨标准煤(以年市电消耗量1.26万kWh折算),远低于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为零(不涉及煤炭使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31号令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玉林市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 玉林市福绵区南流江流域丽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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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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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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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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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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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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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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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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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本项目建安工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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