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现对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罗江镇顶良村2#沥青搅拌站临时用地复垦工程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位置
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罗江镇顶良村2#沥青搅拌站临时用地,位于容县罗江镇顶良村。项目承担单位为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批复文号为容自然资临批〔2025〕1号。
2、项目临时使用面积、用途与复垦概况
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PPP项目罗江镇顶良村2#沥青搅拌站临时用地总规模2.7725公顷,共计1个地块;涉及其他园地0.3868公顷,乔木林地2.1440公顷,****路****.0504公顷,坑塘水面0.1913公顷。
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使用情况、该批次临时用地无需复垦面积为0.2654公顷(其中涉及乔木林地0.2654公顷),已使用损毁面积为2.5071公顷,实际已完成复垦面积为2.5071公顷,其中其他园地0.3868公顷、乔木林地2.0699公顷、****路****.0504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容县自然资源局聘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联合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通过实地核查项目土地复垦情况和组织召开项目内业验收会议。验收专家组综合现场核查与验收资料情况研判,确认该项目临时用地已严格依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扣除未使用土地、已获批建设用地地块后,土地复垦率为100%,达到《土地复垦条例》验收要求。各参会部门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共同研究审议,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2、验收结果
项目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由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为期3年的管护工作。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9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若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项目的复垦验收。
联系人:覃祖坚
联系电话:0775-***8971
容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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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771/opZdnaABMqitpwL5fu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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