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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发改许可2026142号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小时前拟建项目广西 - 玉林市 - 陆川县 关注

陆发改许可〔2026〕142号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陆川县滩面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泽益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认为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达到相关规范基本要求,建设规模合理。根据评估意见,原则同意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606-450922-04-01-540951。

二、项目业主:陆川县滩面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址: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道路总长3720米,道路等级为乡村道路,规划为单车道,路面为混凝土路面。

六、原则同意项目提出的建设方案、环保措施、节能措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为420.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68.68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9.82万元,预备费12.24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和其他上级资金。

八、综合赈济模式

本项目依据工程性质及情况及以工代赈指导思想,确定按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的综合赈济模式,发挥以工代赈的政策特点和作用,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发展。

九、劳务报酬发放

本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05人,其中预计吸纳返乡农民工25人、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58人,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22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48.15万元,人均增收1.41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40.18%。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原则,组织项目区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十、本项目依据工程性质及情况及以工代赈指导思想确定务工组织模式为采用“乡镇政府+县建筑公司+当地群众”模式。

十一、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费用1.56万元,费用资金来源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项培训资金。

十二、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1人,月均报酬500元,年支出公益性岗位报酬0.6万元,资金来源为农业农村局财政衔接资金。

十三、招投标方案: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合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合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资金的40%以上,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六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七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像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八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参与务工的人数及劳务报酬发放的情况。九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批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

附件:1.项目招标核准情况表

2.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道路提升建设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4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8688;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局、教育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局政秘股存。

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4日印发

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采购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1.84

设计

17.85

建安工程

368.68

监理

6.33

主要设备

0.00

其他费用

26.05

合计

420.74

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发改委令第 16 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调整 2018-2019 年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

〔2018〕14 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货物类采购达到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施

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勘察费、设计和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必须招标。《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按

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规定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规定。本项目不进行招标。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工程施工进行管理。

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估算价值(万元)

经济指标

占总投资比例

其中:劳

务报酬

金额(万

元)

劳务报

酬占申

报中央

资金比例(%)

备注

建筑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其它费用

合计

单位

数量

单位价值(元)

工程费用

368.68

0.00

0.00

0.00

368.68

87.63%

148.15

40.18%

1

路基工程

80.85

0.00

0.00

0.00

80.85

千米

3.72

217331.12

19.22%

46.72

12.67%

1.1

土石方工程

17.34

0.00

0.00

17.34

立方米

2674.11

64.83

4.12%

17.34

4.70%

1.1.1

挖土方

10.16

10.16

立方米

2670.08

38.062

2.42%

10.16

2.76%

1.1.2

挖石方

0.24

0.24

立方米

4.03

600

0.06%

0.24

0.07%

1.1.3

填方

4.55

4.55

立方米

1196.22

38.042

1.08%

4.55

1.23%

1.1.4

土方弃置:运距 3KM

2.31

2.31

立方米

1473.86

15.662

0.55%

2.31

0.63%

1.1.5

石方弃置:运距 3KM

0.07

0.07

立方米

2.00

360

0.02%

0.07

0.02%

1.2

排水工程

63.51

63.51

千米

3.88

163689.90

15.10%

29.39

7.97%

1.2.1

挖土方

6.85

6.85

立方米

1800.00

38.061

1.63%

6.85

1.86%

1.2.2

填方

2.28

2.28

立方米

600.00

38.05

0.54%

2.28

0.62%

1.2.3

土方弃置:运距 3KM

1.88

1.88

立方米

1200.00

15.65

0.45%

1.88

0.51%

1.2.4

矩形混凝土排水沟

52.50

52.50

立方米

900.00

583.33

12.48%

18.38

4.98%

2

挡土墙

49.28

49.28

立方米

560.00

880.00

11.71%

17.25

4.68%

2.1

C20 现浇混凝土挡土墙

49.28

49.28

立方米

560.00

880.00

11.71%

17.25

4.68%

3

路面工程

238.55

0.00

0.00

0.00

238.55

平方米

17480.80

136.46

56.70%

84.18

22.83%

3.1

路面及垫层

238.55

238.55

平方米

17480.80

136.46

56.70%

84.18

22.83%

3.1.1

15cm 级配碎石底基层

13.13

13.13

平方米

3890.50

33.76

3.12%

4.62

1.25%

3.1.2

20cmC30 水泥混凝土面

225.41

225.41

平方米

17480.80

128.95

53.58%

79.56

21.5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9.82

9.46%

1

工程勘测费用

1.84

1.84

工程费用*0.5%

桂建标[2018]37 号

2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1.14

1.14

[0.8+(1.2-0.8)/500*总投

资]*1*1*1

桂建标〔2018〕37 号

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2.95

2.95

[1.6+(3.2-1.6)/500*总投

资]*1*1*1

桂建标〔2018〕37 号

4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费

1.14

1.14

[0.8+(1.2-0.8)/500*总投

资]*1*1*1

桂建标〔2018〕37 号

5

设计费

17.85

17.85

[10.4+((建安费+设备

费)-200)*4.8%]*1*1*1*0.85

参考,2020 年《广西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

并考虑市场价

6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1.44

1.44

工程费*3.9‰

桂价协字[2019]15 号计

7

竣工结算审核费

1.99

1.99

工程费*5.4‰

桂价协字〔2019〕15 号

8

工程监理费

6.33

6.33

13.2*工程费用/500*0.65

桂建标〔2018〕37 号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84

1.84

工程费用*0.5%

桂建标[2018]37 号

工程保险费

1.11

1.11

工程费用*0.3%

桂建标〔2018〕37 号

检验试验费

2.21

2.21

工程费用*0.6%

桂建标〔2018〕37 号

一+二

408.50

97.09%

预备费

12.24

基本预备费

12.24

2.91%

按(一+二) ×3%

涨价预备费

0.00

项目建设期较短,不计

建设投资

0.00

0.00

0.00

0.00

420.74

100%

按(一+二+三)

建设期利息

0.00

本项目不产生

流动资金

0.00

本项目不产生

项目总投资

420.74

100%

按(四+五+六)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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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774/6QrNnaABLRKCxEZfML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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