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金钟山乡弄八村西舍屯通屯桥涵水毁修复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项目屯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意建设金钟山乡弄八村西舍屯通屯桥涵水毁修复项目。
二、项目代码:2607-451031-04-01-335506。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金钟山乡弄八村西舍屯。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4.8m×3m盖板涵、挡土墙156.52立方米、钢筋砼防护栏32米、路面破除硬化181平方米、原便道挖除疏通河道土方66立方米等设施配套工程。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隆林各族自治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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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17/bJVciaABMqitpwL5JTz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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