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中心:
报来《关于给予批复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大移民报〔2026〕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广西欣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产业升级调整,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提高安置区群众收入。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603-451229-04-05-691333)。
二、项目单位:大化瑶****中心。
三、建设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西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72.99平方米,建设1栋3层农商产品交易市场,建筑面积2997.93平方米,用于农商产品交易场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以及相关室外基础配套服务设施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估算总投资112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2.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5.8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1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达必须公开招标标准。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有《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文旅小镇项目土地置换方案的批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建设运营模式的批复》《关于办理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大化瑶族自治县ZXCQ-NY-32-1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权临时租赁合同》《关于〈关于申请开展大化瑶族自治县拿银安置区农商产品交易市场项目前期有关工作的请示的意见》等。因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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