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征集人”)各类设计服务管理,提升工作成果质量和效率,我局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2026年度23条河流健康评价和“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服务机构,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的设计服务机构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兴宾区2026年度23条河流健康评价和“一河一策”方案(河流总长度488.05千米)。
设计内容:依据《“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办建管函〔2017〕1071号)和《广西河长制江河湖库“一河(湖库)一策”技术方案》《广西县乡级“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等工作要求,收集相关基础资料,根据以往“一河(湖)一策”方案实施情况、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及最新水质监测数据,深入分析“十五五”期间河湖管理保护的目标、问题和措施,重新梳理提出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2026-2030年)。
合同履约期限:自设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评审,完成公告、完成归档等服务结束止。
补充说明:
1.本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按单位内控自主采购执行。
2.本项目目前上级未下达资金,我局将根据各单位报价及最终选定的设计单位报价金额,向兴宾区人民政府申请经费,根据兴宾区人民政府的批示开展有关工作。
二、设计服务费用要求
1.设计费计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为参照基准,并结合《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兴政规〔2018〕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前期费用取费上下限控制价为4-8折。
2.优惠幅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超出投标有效报价范围,超出范围的投标将作无效处理。
3.设计服务收费由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统一支付。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7.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2.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必须提供,需加盖公章);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6.报名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声明及文件资料;
7.报名文件密封要求: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密封提交。密封袋封面注明“兴宾区2026年度23条河流健康评价和“一河(湖)一策”方案设计服务机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9月11日18:00(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视为无效)。
2.报名地址:****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楼。
未尽事宜请联系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2-***75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网站(http://www.****.gov.cn)发布。
附件:
1.报价函(格式)
2.评分表
来宾市兴宾区水利局
2026年9月4日
文件下载:
附件2: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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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59/qAWteaABLRKCxEZfEv4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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