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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桃坑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21小时前合同验收-合同湖南 - 株洲市 - 茶陵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茶陵县桃坑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省份/直辖市 湖南 地区 株洲市 - 茶陵县
采购单位 湖南佑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查看0个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茶陵县桃坑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完善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6日

湖南省 茶陵县

桃坑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湖南佑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佑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付款方(全称): ****中心(丙方)

为了保护甲、乙、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桃坑移民社区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株茶财采计【2026】000123

(3)项目内容:茶陵县桃坑乡桃江社区移民安居工程周边区域,核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进场道路硬化、路面平整、道路标线等)、排水工程(***网铺设、检查井设置、雨水口改造等雨污分流相关工程)、挡土墙工程(边坡加固挡土墙修建、基础处理等),以及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防护栏、警示标牌、照明设施等)建设。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918880.00元 大写: 玖拾壹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主材价格及人工工资调差等;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结算书(按评审时的单价标准执行)报送甲方,最****中心审核确定的合同价款为准。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26 年 06 月 15 日,完成日期: 2026 年 07 月 15 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地点: 茶陵县桃坑乡桃江社区

方式: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4.付款方式:_(1)支付单位:****中心

(2)付款方式: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正式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完成工程量的80%,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5.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原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全面履行供货、服务、施工、交付、售后等全部合同义务,并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监督。

(2)知晓丙方付款进度,有权向丙方核实款项支付情况。

(3)因乙方履约不符合约定产生损失的,有权依据原合同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索赔及解除合同。

(4)丙方未按时、足额代付款项时,甲方承担对乙方的违约责任后,有权向丙方进行全额追偿。

(5)严格履行原合同项下除付款外的全部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履约、验收、资料交接等工作。

(6)按约定向丙方传递付款指令、验收凭证、结算单据等付款所需资料。

(7)负责协调甲乙双方因履约产生的争议,不得将合同履约纠纷转嫁给丙方。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权接受丙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代付款项;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的,乙方仍应依据原合同向甲方主张付款及违约责任,不得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支付责任。。

(2)有权核对收款金额、到账流水,款项未足额/ 未按时到账时,依据原合同向甲方主张权利、追究违约责任。

(3)按原合同约定,要求甲方配合完成验收、对接等相关工作。

(4)保质、保量、按期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与验收。

(5)按交易约定开具合规票据,票据抬头、内容严格按照原合同执行,不得向丙方主张对账等相关要求。

(6)仅与甲方解决履约质量、交付、售后等纠纷,不得以此为由阻拦、刁难丙方正常代付行为。

5.3丙方权利与义务

(1)收到甲方合规的付款资料后,按约定完成付款;有权核验付款依据,对资料不全、指令不明的,可暂缓付款并书面告知甲方。

(2)仅承担代付义务,不参与甲乙双方合同履约、验收、售后等环节,对甲乙履约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完成代付后,有权留存付款凭证作为记账依据。

(4)收到有效付款通知及完整资料后,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拒付。

(5)付款完成后,及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抄送甲方、乙方备查。

(6)未经三方书面协商一致,不得单方变更收款账户、中止或撤销代付义务。

(7)不干预甲乙双方履行原合同,不主张原合同项下的货物、服务、成果等相关权益。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采购人执 贰份,供应商执 贰份,付款方执 贰份,采购办、代理机构执 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6 年 06 月 1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茶陵县桃****中心

甲 方: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 乙 方:湖南佑欣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电 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丙 方:****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盖章处):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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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6/gBJIz54Bni4p5U9XU4E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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