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第二次)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第二次)投标人的提问回复如下:
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技术标采用暗标,对字体、字号、颜色、页面间距等有没有要求?是否自定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附图是否可采用A3或者A3加长纸,可否用彩色线条,以方便表达?是否也算一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显示总干渠里程Z38+878~Z60+639.1,全长21.761km;
招标图纸显示总干渠结束里程非Z60+639.1;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图纸中平面布置图内容为准。
问题4:招标文件显示资江倒虹吸全长2.472km;招标图纸显示资江倒虹吸长度为2.468km,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图纸中细部结构图内容为准。
问题5:招标文件显示红岩岭-笔架山2#隧洞全长9.543km;且此区间存在两处施工支洞;招标图纸显示红岩岭-笔架山2#隧洞里程Z41+460.11~Z50+918.21,按里程计算此区间长度为9.458km,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图纸中细部结构图内容为准。
问题6:招标文件显示油溪倒虹吸全长2.556km;招标图纸显示油溪倒虹吸长度为2.532km,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图纸中细部结构图内容为准。
问题7:S02-1Q / 设计技术标准(6)(6)设计控制水位中「枯水位156.89m」与第四、五分册「枯水位160.1m」不一致。施工基础可能会受标高影响,明确数值。
答:经核实,枯水位为156.89m。
问题8:S02-4Q / 5.2第(9)条引桥抗震措施「提高一度」表述与第一、五分册不一致,是否统一?
答:根据《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JTG/T 2231-01—2020)资水管道桥主桥抗震设防分类为A类,抗震措施等级为二级;引桥抗震设防分类为C类,抗震措施等级为一级。
问题9:第四分册规范清单含《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第一、五分册引用(2025年版),请明确。
答:以2025年版为准。
问题10:管道、支墩、镇墩,及管道相关附件不在本桥梁设计范围内,桥面是否需要预留预埋件位置、规格、数量。
答:需要预留,管道、支墩、镇墩及其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数量详见管道专业相关图纸。
问题11:3标工程量清单“表03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第195行“1.2.2专老冲渡槽”为二级目录,其下还有子项,表格中的单位、数量、控制价单价(如下图)是否应该删除?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2:是否只有水利清单部分的总价项目(即“表0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所列项目),需要填报“表14 总价项目分解表”?
答:是。
问题13:招标文件P195页所列的“本合同工程施工控制进度表”中的计划完工日期所规定的日期是否包括当日,如2029年9月30日前,是否包括9月30日当天?如不包括当日,则表中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日期是否应该理解为2029年10月29日,总工期要求是否应该为1107天?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总工期1108天,完工时间2029年10月30日。
问题14:工程量清单“表03 总干渠-油溪、资江倒虹吸跨河桥梁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章节章次与“表03 桥梁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表”中的章节章次不对应,请问是否调整?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题15:工程量清单中公布了单价控制价与合价控制价,请问报价中的单价是否也不能超过单价控制价,还是只控制真个项目的总报价不超过总的控制价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16:表10 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表12 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是否放空表即可?
答:是。
问题17:“表03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存在多行清单工程两数量数字断行的情况,请问是否可以删除断行请空字符,消除断行,不算修改清单?如下图所示项目:
答:可以,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18: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与“湖南省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格式不一致。例如:十、商务部分(六)其他相关人员简历表(如有)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并未提供,是否可以自行编辑提供,请明确。
答:以机器管格式为准,可以自行编辑。
问题19:工程量清单 序号2.1.1.1.23 项目编码500109008030 橡胶止水带单位为根,工程量清单其他橡胶止水带单位为m,请明确该清单子目单位。
答:单位为m,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20: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含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是否该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可放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表01 投标总价”表之间。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21:表03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和表03桥梁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表中存在清单项工程量为3位或4位小数的清单,请明确是否按实际小数工程量计算合价。
答: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22:表09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中外加剂只有两列,如涉及三个及三个以上外加剂投标人是否可自行增加列数,且修改相对应外加剂名称,例下图:
答: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数。
问题23:表14 总价项目分解表下方“注:项目编码应遵守《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请明确是否该要求是要求投标人自行给总价分解的清单项编制项目编码还是项目编码可空着不填。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24:招标文件《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招标清单)》给出的报表格式均为水利报表格式,请明确总干渠-油溪、资江倒虹吸跨河桥梁工程清单部分是否按照水利报表格式,若不是请提供格式模板。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25: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与要求“2.18.10砂石加工系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砂石加工系统的建设、运行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等,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总价支付。”但表0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无“砂石加工系统”该措施项目。
答: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 号),简易砂石料加工系统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其他直接费内,并入对应项目综合单价,不再单独在措施项目清单中计列。
问题26:表03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撒草籽(灌区)”的控制价为302.79元/hm2,即0.03元/m2该单价严重偏离成本,请明确该控制价是否正确。
答: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27:招标文件《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工程灌区3标(招标清单)》给出各清单项的单价控制价及合价控制价,1、是否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均因小于该清单项的单价控制价;2、若不是,请明确是否仅需最终投标总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
问题28:表03 桥梁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表中章次为“第400章 桥梁、涵洞工程”“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第200章 路基工程”“第400章 桥梁、涵洞工程”与表03 总干渠-油溪、资江倒虹吸跨河桥梁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章次“300桥梁、涵洞”“400绿化及环境保护”“500路基”“600桥梁、涵洞”不对应,请明确章次以哪个为准。
答:以桥梁工程部分工程量清单表中章次为准。
问题29: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含投标报价编制说明,是否该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可放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表01 投标总价”表之间。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30:表15 单价计算表中是否投标人可自行修改,1、是否投标人可自行将“单价编号:”“定额单位:”由紧邻调整为左右;2、是否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单位“元”,例下图: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31:招标清单中第1.2.1.36条“边坡锚杆(φ25 L=6m)”项目名称中锚杆长度为6m,但备注为4.5m请明确锚杆具体长度及入岩深度。
答:锚杆以清单中项目名称的长度为准,入岩深度以设计图纸为准,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32:招标清单中第1.4.3.2.31条“锚杆(Φ28 L=6m)”备注为如入岩5m,是否为入岩5m备注为错别字?
答: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3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条合同约定主要材料价格变动幅度超过 ±5% 可调整材料价差,可调差主要建筑材料包含水泥、钢材(含钢筋、锚杆)、砂、碎石。请问投标报价的单价分析表中,是否需要单独列明上述可调差材料的对应数量?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问题34: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措施项目中施工期水流控制控制价金额 281189.56 元,该费用是否已包含朝胜湾渡槽、专老冲渡槽、姚家溪倒虹吸施工围堰,以及隧洞抽水系统、基坑排水等全部排水相关费用?
答: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有关章节。
问题35: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清单项目编码 500109008030 橡胶止水带清单项,计量单位为“根”,是否可以修改计量单位为 “m”?
答:橡胶止水带清单项单位为“m”,详见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问题36:招标文件控制价清单提供的《单价计算表》模板,在基本直接费项下设置 “其他费用” 一行;《工程单价汇总表》中亦单独列项计取 “其他费用”。请问:上述两处 “其他费用” 是否均为《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湘水建管〔2015〕130 号)中的其他直接费中的其他费用?
若为同一笔费用,按编规应只计取一次,现有模板存在重复计算风险。投标编制时,是否可删除《单价计算表》内 “其他费用” 行,仅在《工程单价汇总表》按规定计取?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本澄清公告(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二)为准。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澄清修改文件,按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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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slzb.net/view/387/0hEXyKABLRKCxEZfwr5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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